退休制度
本公司為辦理員工退休相關事項,特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管理辦法,訂定「員工退休管理辦法」。
退休金提撥方式
舊制:(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)
於94年6月30日前到職員工,可自行選擇舊制或新制。依本公司員工退休管理辦法規定,公司每月依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,提撥退休準備金,且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,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,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法定退休條件之員工,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,本公司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。
新制:(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及第14條)
適用於94年7月1日之後到職員工,一律採用新制退休金;以及選擇新制之94年7月1日以前加入之員工。公司已按月提撥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勞工退休金,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,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。
申請資格
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自請退休:(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)
- 在本公司服務滿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。
- 在本公司服務滿25年以上者。
- 在本公司服務滿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。
申請流程
- 自請退休者須於退休前六個月前提出,並填具退休申請表、離職申請書,經總經理(總裁)/董事長核准後才可正式退休。
- 人力資源處依據退休申請表審核退休資格,及計算退休金額送主管簽核後,檢具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,向台灣銀行信託部申請支出退休金。
退休人數
- 2018年退休同仁為21位。
- 2019年退休同仁為10位。
- 2020年退休同仁為13位。
- 2021年退休同仁為7位。
- 2022年退休同仁為6位。
- 2023年退休同仁為1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