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4 | 發言日期 | 2020/06/19 | 發言時間 | 17:43: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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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 | 盧麒伊 | 發言人職稱 | 投資人關係室主任 | 發言人電話 | 04-23590088 |
符合條款 | 第 2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2020-06-19 | ||
主旨 |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| ||||
說明 |
1.股東會決議日:109/06/19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所營業事業相同之他公司之行為,在不 損及公司權益之情況下,同意解除該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,經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同意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 劉允彰-宏全企業(蘇州)有限公司董事 張純淑-宏全企業(長沙)有限公司董事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塑蓋、標籤、PET瓶之生產及銷售、飲料充填代工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上述公司皆為本公司轉投資事業,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