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公告

序號 5 發言日期 2022/06/23 發言時間 08:47:28
發言人 盧麒伊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室主任 發言人電話 04-23590088
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2022-06-23
主旨 本公司107年間違反空污法等事件經臺中地方法院一審刑事
判決結果
說明 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:本公司及董事長戴宏全等人
2.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:臺中地方法院
3.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:108年度訴字第2479號
4.事實發生日:111/06/23
5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
本公司及董事長戴宏全等人於107年間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事件,經臺中
地方法院於民國111年6月22日判決本公司及董事長戴宏全、總經理曹世忠等
被告有罪,併科公司罰金新台幣2,350萬元。
6.處理過程:無
今日(6/23)上午8點於司法院裁判主文查詢網站獲悉本公司108年度訴字第2479號判決結果,惟判決書尚未收到,擬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後續上訴事宜。
7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
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。本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。
8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
有關環安及申報疏失皆已改善完成,本公司務求全面符合法規,積極推動ESG
(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)等面向,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經營績效回饋社會、股東及
員工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