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2021/04/19 | 發言時間 | 17:27: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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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 | 盧麒伊 | 發言人職稱 | 投資人關係室主任 | 發言人電話 | 04-23590088 |
符合條款 | 第 1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2021-04-19 | ||
主旨 | 代重要子公司宏全食品包裝(清新)有限公司公告辦理現金減資 | ||||
說明 | 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0/04/19 2.減資緣由: 為使集團資金能更充份運用及提高使用效率,宏全食品包裝 (清新)有限公司辦理減資USD1,300萬元,退回其母公司佳吉 實業有限公司,以達資金最佳配置。 3.減資金額:USD 13,000,000 元 4.消除股份:不適用 5.減資比率:24.53% 6.減資後股本:USD 40,000,000 元 7.預定股東會日期:110/04/19 8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:不適用 9.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(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):不適用 10.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 11.減資基準日:不適用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